行業動態
工信部印發了《氟化氫行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》
2012年5月28日,工信部發布了《氟化氫生產企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管理辦法》),這是繼去年3月9日發布的《氟化氫行業準入條件》后又一行業管理文件。
《暫行辦法》具體規定了申報企業的條件、審查范圍、公示情況、監管內容等。還提出將對符合準入條件的氟化氫生產企業實行動態管理,對不能保持準入標準的企業,將按規定撤銷其準入資格。
《暫行辦法》對于已經建成的、上規模的氟化工企業影響不大, 但對新建的、技術落后的、達不到標準的企業會有很大影響,這些企業要想生存,必須抓緊提高自身技術水平,積極擴展產業鏈。
《管理辦法》是針對此前《準入條件》的一個具體措施,《管理辦法》明確了對申報企業的準入條件、審查范圍、公示情況以及動態管理等具體實施方法。其中還規定,通過審核的企業如果之后未能保持準入標準,仍然會撤銷其準入資格。此舉是針對《準入條件》推出的一項具體辦法,進一步推動了氟化氫生產企業準入制度的落實,將促進氟化工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。